這是置頂文。




同性戀,
或許有人覺得很噁心,
但是,
我卻覺得很偉大。

╳ ╳ ╳ ╳ ╳ ╳ ╳ ╳ ╳

現在,
同性戀充斥整個社會,
有些是地下的、私下的,
有些則直接表明。

同性戀,
是不被一般大眾所認同的,
所以,
他們總是偷偷的、秘密的、暗戀的,
總是哀愁的埋藏自己心中的愛戀,
不告訴別人,
不表明心意。

同性戀,
要找到自己的另一半,
是何等的困難。
同性戀,
要找到懂得自己的知己,
又要如何去尋找?

他們,
無法拉著彼此的手,
想結婚就結婚,
無法隨心所欲對著愛慕的人告白,
無法自由自在的追求自己的戀情,
他們沒辦法輕易的做到一般情侶、
一般人所能夠做到的事情。
並不是因為他們天生有殘缺,
而是,
也只是因為世俗的眼光,
世俗的愚昧思想。

這些,
他們沒辦法自由的做到,
對向來不受拘束的我來說,
是真的很偉大,
非常的偉大…。

╳ ╳ ╳ ╳ ╳ ╳ ╳ ╳ ╳

同性戀,
或許對有些人來說是醜陋、是噁心、是骯髒的,
但是我卻覺得,
很偉大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hishido9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9) 人氣()